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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明再次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辽宁宽甸人

2023-11-26 15:07:12 阅读(2879)

「导读」 香港日报记者北京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10月12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

香港日报记者北京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10月12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

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再次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18年10月25日,刚刚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原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此次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又连选连任,属于再次当选。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委员组成。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

徐留平、孙菊生、杨宇栋、魏地春、吴秀章、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朱建平、马璐、林怡、钟洪江、苟坪、金善文、郭明义、巨晓林、高凤林等15位同志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王纯等57位同志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

随后举行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推选徐留平为书记处第一书记,杨宇栋、魏地春、朱建平、马璐、钟洪江、金善文、邹震、王娇萍、张新武、潘健为书记处书记。

王东明简介

王东明,男,汉族,1956年7月生,辽宁宽甸人,辽宁大学毕业,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副国级)。

1975-1978年 辽宁省桓仁县华尖子公社知青、东卜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8-1982年 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1982年 辽宁省委党校青训班学习

1982-1983年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西郊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3-1985年 共青团辽宁省锦州市委书记

1985-1988年 辽宁省绥中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1988-1991年 辽宁省绥中县委书记

1991-1993年 辽宁省灯塔县委书记

1993-1993年 辽宁省辽阳市副市长

1993-1994年 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4-1996年 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6-1997年 辽宁省委组织部部长 (1996-1997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2000年 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6-1999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0-2002年 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副部长级)兼干部二局局长

2002-2007年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2007-2012年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2-2013年 四川省委书记

2013-2018年 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2019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9- 202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23- 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发布:香港日报;编辑:柴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