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大孙晓光 娄婷婷:琉球中山国发展的明朝因素
2024-12-22 阅读(5486)
明朝建国初始,统治者继承了宋元以来的方针,通过主动诏谕各国的方式努力扩大对外关系,积极派遣使臣前往东亚各国以建立朝贡关系,截止洪武三年(1370),高丽、安南、占城等国家均已被纳入定期向明朝朝贡的行列之内,日本也被诏谕多次。以明朝为中心的覆盖东亚各国的朝贡体系形成之势已无法阻挡,作为东亚国家一员的琉球自然也无法避免地被纳入该体系之中。当时,琉球正处于三国鼎立的三山时代。元代延佑年间琉球英祖王朝分崩离析,国分为三,分别为中山国、山南国和山北国,分别占据了琉球本岛中部、南部和北部地区,三山时代便在三国相互纷争之中拉开帷幕。
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派遣使者杨载携带招抚诏书出使琉球,中山王察度受诏,上表贡方物,两国朝贡关系正式建立。日本学者伊波普猷认为杨载在出使琉球时到达的地方为中山国境内浦添牧港,对于尚未清楚琉球政治局势的杨载将中山国视为琉球唯一政权,因此洪武五年的诏谕活动中只有中山国与明朝建立了朝贡关系,之后山南国与山北国才在洪武十三年(1380)、洪武十六年(1383)先后进入明朝的朝贡体系之中。琉球中山国选择接受明朝的诏谕进入朝贡体系这一举动的背后有诸多考量,其中之一便是希望借助明朝之力确立对山南以及山北国的政治与经济优势,为实现中山国的发展与一统三山奠定基础。
高良仓吉认为:“察度是位借助取得中国朝贡体系一员的身份,将对中国贸易由民间贸易转化为官方贸易的人物,紧接着在他之后,承察度与帕尼芝也采取了同样的行动;从这点来看,察度是要以中国皇帝的权威为后盾,对其他山取得政治优势,至于积极对中国展开贸易,则是为了对两山取得经济优势。”基于此,中山国始终与明朝保持密切联系,以期借助明朝的力量来促进本国实力的提升。随着两国交往的展开,中山国也实现了自己原本的政治与经济目的,确立了对其余两国的绝对优势,为日后一统三山建立基础。
一、树立对山南及山北国的政治优势
中山国通过借助明朝之力获取了武器制备的原材料,并借助明朝威势向山南以及山北国施加政治压力。在明朝的影响下,中山国政治实力迅速增强,树立了对山南国与山北国的政治优势。明洪武五年(1372)杨载携招抚诏书出使琉球中山国,其国王察度受诏,并遣王弟泰期入明,上表贡方物,至此琉球中山国始通中国。此时琉球正处于三山时代,中山国、山南国和山北国三国鼎立,战乱频仍。三国之中,中山最强却无消灭其余两国的实力。且中山国地理位置正处于琉球本岛的中部,南临山南国,北依山北国,可谓是群狼环伺。
面对该处境,如何保证自身实力的提高、确保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政治优势以绝他国窥伺之患,这些问题急需中山国解决。而此时,明朝向中山国抛出了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橄榄枝”,中山国自然没有理由拒绝。至此之后,中山国在明朝的有意扶持与提携下,以上目的均一一实现,为之后在琉球群岛境内的崛起奠定了政治基础。
第一,中山国通过与明朝展开贸易,获取了大量制作武器的必备原材料—铁,使其军事实力大为提升。琉球群岛铁矿资源欠缺,铁块的价格甚至比金银珠宝还要昂贵。而铁作为当时武器的主要制作原料对于提高一个国家军事实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铁的缺乏,琉球三国所使用的武器为“刀多薄小,多以骨角辅之”,武器杀伤力不足,因此谁拥有丰富铁资源,谁便可拥有压倒性的军事优势。中山国与明朝建立朝贡之后,明太祖派遣李浩携带陶瓷七万、铁器千前往琉球购买马匹,李浩归国后向皇帝报告中山国以瓷器、铁器为贵后,之后明廷赏赉琉球多用此物,从此铁器源源不断输入中山国。这事件的发生使得中山国拥有了丰富的铁矿来源,从而获得了绝对性的军事优势,为之后中山国结束割据局面,一统三山奠定了不可撼动的军事基础。
第二,中山国借助明朝之力向山南国以及山北国施加政治压力。出于中山国虔诚的进贡态度,明朝在三国之中明显更加优待中山国,并在诏谕三国停止战乱事件中向其余两国施压,使中山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借助明朝威势确立对其余两国政治优势的目的。中山国在接到杨载的招抚诏书后立刻派遣其弟泰期前往明朝上表贡方物,并在朝贡过程中始终保持与明朝的联系以期获得明朝的信任。中山国在外交文书中使用汉字,与明朝保持密切的朝贡关系,这种恭敬态度得到了明朝的信任与扶持,对中山国使臣也大加赏赐。明朝对中山国的信任和扶持态度,即便在山南国和山北国前来朝贡之后也没有太大改变。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十月,山南王承察度派遣臣子师惹上表贡方物,这是山南国与明朝的第一次接触,明太祖赐其《大统历》以及金织文绮等物,但这种情形让明太祖对琉球局面产生了怀疑。在山南国入贡之前,明太祖始终将中山国当作琉球的唯一合法政权,在诏书中也称其为“琉球国王”。于是,为了探查政治局面,明太祖派遣路谦在护送中山国使臣归国之际出使琉球。在明洪武十六年正月,路谦归国,并向太祖报告了“时琉球国三王争雄长,相攻击”, 这一消息也得到了来国琉球使臣的承认。
明太祖随即于洪武十六年正月派遣两名使臣梁民、路谦出使琉球三国,奉旨诏谕三国休养生息停止战乱。谕旨有二,其中之一给中山国,另外一个则给予山南国、山北国。通过比较两条谕旨的口吻以及区别,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明朝对于中山国的偏爱。给予中山国王的诏令中写到:“自朕即位已有十六年,岁遣人朝贡,朕嘉王至诚,今令内史监丞梁民同前奉御路谦,赉符赐王镀金银印一。...近使者归言:‘琉球三王互争,废农伤民。’朕甚闵焉,...王其罢战息民,务修尔德,则国用永安矣。”
[①]在诏书中明显可以看出朱元璋对中山国朝贡态度的肯定,以及对三国休战的期望,言语之间用词并不严厉,且“嘉王至诚”、“国用永安”等词语中处处彰显着明朝对其的厚待,而反观给予其余两国的诏书则可以看出明显的差别对待。在给予其余两国的诏书中则提及:“天恐生民互相残害,特生聪明者主之。迩者琉球国王察度。坚事大之诚,遣使来报,.......朕闻之不胜怜悯,今遣使谕二王知之。二王能体朕之意,息兵养民,以绵国祚,则天必佑之,不然悔无及矣。”
[②]从给予两国的诏书中可以明显察觉到明太祖态度的变化。在同样要求罢兵息战时,中山国为“国用永安矣”,而其余两国却为“不然悔无及矣”。同时,在给予两国的诏书中竟然称中山国王为琉球国王,这明显看出明朝扶持和优待中山王的意图。同时在给予中山王镀金银印却不给予其余两国之中也可以看出在此时明朝只承认中山国的正统性,而不承认其余两国。在此事件发生之后,山南国与山北国随即停止战争,并派遣使臣向入明朝贡,琉球三国正式进入明朝朝贡体系之中。从这一角度考量,明朝的诏谕以及对三国区别对待的态度明显给其余两国带来压力甚至威胁,不然两国也不可能立刻罢兵息战以及入明朝贡。
可以说,在三国鼎立的状态下,明朝明显的扶持与差别对待态度无疑部分达到了琉球中山王察度借明朝之势确立对两国政治优势的目的。值得注意是,明朝虽然以严厉的语气以及差别对待的态度要求三国罢兵息战,但并不意味着明朝在实际行动介入三国之间的战争,在三国听从明朝诏谕停止战争之后,明朝便不再过问琉球内政了。但不可否认,经过此事件,明朝的威望已经深入到琉球三国之中,[③]同时对中山国差别对待的态度也对其余两国带来了政治压力。
综上所述,中山国自与明朝确立朝贡关系以后,自身的发展受到了明朝的扶持与帮助。在朝贡关系下,中山国通过与明朝进行贸易获取铁器,使国家军事实力得以提高;中山国也实现了借助明朝威势,在与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斗争中占据了有利地位的政治目的。在明朝的影响下,中山国政治实力大增,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家内忧外患的处境,确立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政治优势,为自身在之后统一三山战争中的胜利奠定政治基础。
二、建立对山南及山北国的经济优势
琉球有一首古歌这样描述中山王察度的事迹:“谢名摩伊,不知是谁生下的孩子,他的容貌何等美丽,让无数人都为之倾倒。众多按司都难以开启的宝库,只有谢名摩伊可以打开。”其中“难以开启的宝库”便是指与明朝的朝贡贸易。[④]如前所述,早在明朝尚未建立之际,琉球便与中国建立了直接的贸易联系。随着明朝海禁政策与朝贡体制规范的落实,面对无法进行的民间贸易与三国争霸的社会形势,中山王察度毅然决然地投身进入朝贡体制之中,将对中国的民间贸易转变为官方贸易,并借由两国贸易的契机获取大量经济利润,使得中山国物质文化得以发展的同时,占据对山南国与山北国的经济优势。琉球中山国与明朝所进行的官方贸易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指琉球中山国进贡使团在中国所进行的贸易活动;第二种则是指中国使团在琉球中山国当地的贸易活动。
洪武五年(1372)中山王察度接受招抚之后便与明朝进行了朝贡贸易。这一时期,中山国使团前往明朝之时,其贡船上往往携带大量贡物。由于明朝统治者对待各朝贡国家实行厚往薄来的政策,这些贡物则由明朝以远超市场价格高价回收。出于琉球自然环境和贸易情况的限制,这一时期中山国使团的贡物大多以硫磺、马匹、苏木和胡椒为主,例如洪武二十三年(1390),“王遣使表贺元旦、贡方物。亦世子武宁贡马五匹、硫磺二千斤、胡椒二百斤、苏木三百斤。”
[⑤]琉球盛产马匹与硫磺,而这些物品正是明朝所需。苏木和胡椒则是琉球中山国通过与东南亚国家贸易得来的,琉球中山国早在察度王时代便与东南亚诸国建立了贸易联系,通过其渠道将所得的东南亚特产当作贡物进贡于明皇帝。当时无论是琉球的特产——硫磺与马匹,还是东南亚特产——苏木与胡椒都在中国价格颇为高昂,有广阔的市场。以胡椒为例,在苏门答腊国的价格为每百斤1两白银、柯枝国的价格则为每四百斤5两白银,而将这些胡椒转运至中国售卖,价格则成为了每斤10~20两白银,利润可达千倍。
[⑥]至于马匹和硫磺的价格,明朝最早记载马匹价格的时间为洪武九年(1368),当时明朝以绮绸、布匹与高丽进行马匹交易,规定每匹马给文绮二匹、布八匹。[⑦]硫磺的价格在明英宗时期为每斤钞一贯。[⑧]以洪武二十三年武宁遣使货物数量计算,仅胡椒其价格便可最少达2000—4000两白银。从中来看,中山国从朝贡贸易之中盈利颇丰。在中山国与明朝所进行的朝贡贸易中,除了贡物的买卖,也有皇帝赐予使团的珍宝。例如洪武十九年(1386),中山王察度“遣亚兰匏等贡马及硫磺。王遣亚兰匏等贡马一百二十只、硫磺一万二千斤。太祖赐宴及钞。”
[⑨]面对朝贡贸易带来高额利润,中山国始终保持频繁的朝贡活动,从而带来更多的经济利润。据《中山世谱》、《明实录》统计,洪武五年至宣德四年(1372—1429)50余年的时间内中山国共朝贡60余次,仅以察度王名义朝贡便有32次有余,每次使团均附带大量贡物以及明皇帝对此一一赏赐珍宝。频繁的进贡与受赏次数使得大量金钱流入中山国,促进中山国经济的发展。中山国便凭借巨额的朝贡贸易利润,经济迅速发展,确立了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经济优势。
除了琉球中山国使团前往中国进行朝贡贸易之外,中国使团也在明皇帝的授意下前往中山国与当地人们进行交易。例如洪武九年(1376),“太祖遣刑部侍郎李浩至国,市马及硫磺。王遣弟泰期等,从李浩往贡方物。时国俗,市易不贵纨绮,惟瓷器、铁斧是尚,李浩归而言之。次后市易,多用是物”。[⑩]洪武十六年(1383)九月,“内官梁珉以货币往琉球易马还得马九百八十三匹。”宣德三年(1428),明皇帝便曾派遣内官柴山“赉铜钱收买生漆及各色磨石。”永乐四年(1406),明朝派遣册封使团对新任中山王武宁进行册封,从此每任中山王即位都需经明皇帝册封确认才可以获得王位的合理性,国内统治才可以稳固,从此也开始了两国的册封贸易。册封使团除了携带明廷赏赐的物品之外,自身也会在当地从事一定数量的贸易活动,或用中国特产与当地人民进行交易,或采买琉球特产到中国市场进行销售。
可以说中国使团在琉球中山国的贸易活动为琉球中山国提供除进贡贸易之外的经济来源。针对洪武五年至宣德四年中山国对外贸易情况的研究,这一时期,中山国主要与中国、日本、朝鲜与东南亚一些国家建立了贸易联系,但是无论是东南亚还是日本,在这一时期中山国与其的贸易规模特别是贸易获利程度远远达不到与明朝所进行的朝贡贸易,甚至与明朝朝贡贸易进行的顺利与否将深刻影响中山国与其他各国所进行的贸易活动。对于将贸易作为国家发展的支柱性产业的中山国来说,与明朝的官方贸易才是国家经济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值得注意的是,山南国与山北国即便在进入朝贡体系之后,进贡的次数也远远落后于中山国。据《中山世谱》统计,截止两国灭亡之日算起,山南国共朝贡35次,山北国则仅有15次,因此两国在朝贡贸易中获利程度在中山国面前更是相形见绌。
综上所述,当明朝向中山王察度发出朝贡的“信号”时,便给予察度一个光明正大继续中山国与中国贸易的契机。琉球中山国从此进入朝贡体系之中,将原本受海禁政策无法顺利进行的民间贸易转变为官方贸易活动。在朝贡过程之中,中山国不仅将贡物以高价出售给明廷,而且享受着明朝的赏赐以及中国使团前往琉球采买货物而得来的巨额利润,而所得利润也成为了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基本。在此贸易过程之中,中山国借助明朝之力自身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实现了原本的向明朝朝贡的经济设想,在三国鼎立之中确立了对其余两国的经济优势,为三山一统奠定了基础。
三、奠定对山南及山北国的文化优势
自洪武五年明朝与中山国建立朝贡关系后,在明朝有意帮助下,中山国积极吸收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了国家文化迅速发展,从而奠立对其余两国的文化优势。周一良先生认为文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狭义的文化、广义的文化和深义的文化,每一层次的文化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广义上的文化则是指一个民族通过长期劳动和经验取得的精神的或物质上的成就,是人们体力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其主要包括政治生活的典章制度,经济生活上的生产交换,社会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以及与此有关的物质条件。本节的文化主要指广义的文化。中山国之所以能够以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其背后有深层次的原因。
第一,明朝与中山国统治者的共同推动。明朝统治者希望通过向中山国传播中华文化,使其接受教化,从而实现意识形态上的华夏一统。中山王一方则是考虑先进的中华文化传入,将会极大促进中山国本身文化的发展,从而更好地为国家长久发展服务。基于此,两国统治者根据不同的目的共同促进了中华文化向中山国传播的进程。第二,中华文化向中山国传播过程中有多种载体。来华留学生、“闽人三十六姓”以及中山国朝贡使团均是中华文化向中山国传播中的重要媒介,正是有了他们的存在,文化才能顺利流入中山国。第三,中华文化的包容性。中华文化是兼收并蓄的文化,历史上中华文化曾一次又一次吸收外来文化因素,使其变成自己的一部分。而中华文化随朝贡使团、“闽人三十六姓”以及归国留学生传至琉球中山国后,很好地适应了当地文化特征,而没有发生严重的排斥现象,这便使得中华文化能够源源不断地传播至中山国。从此,中山国受到中华优秀文化的影响,国家文化得到迅速发展。
在琉球三山时期中山国所吸收的中华文化其类型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为天文历法,历法在中国古代有着时间、政治双重属性,它不仅记录了天文历法等相关内容,而且更是皇权的象征。明洪武五年(1372年)中山王察度遣其弟泰期入明上表贡方物,明太祖赐王《大统历》以示嘉赏。《大统历》的前身为元代的《授时历》,它包含了中国人民上千年来对天象的观测与记录,是中国古代历法的巅峰。自明皇帝授予《大统历》之后,中山国便使用中国年号,遵从中国正朔。它的使用不仅意味着中山国接受了册封并成为了中国的附属国,政治上服从于明皇帝,同时也意味着中山国受到了中国农业文明的影响。《大统历》传入琉球后,人们通过其记载的内容了解到天象以及节气变化的规律,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生产实践活动。
第二种为服饰文化,在明朝服饰文化尚未传入中山国之前,其百姓服饰多以生熟夏布裁剪而成。据《球阳》记载:“由是考之,本国未通中华之前,必有蕉布以为人衣”。明朝与中山国建立朝贡关系之后,明太祖赐中山王察度金织文绮纱罗等布料各五匹,并赐王弟泰期衣物金钱。此后伴随着朝贡的顺利进行,中国服饰文化也在中山国境内进一步传播。洪武七年(1374年),泰期再次入贡,太祖赐察度金织文绮、纱、罗二十四匹,赐泰期文绮四匹、罗二匹、帛六匹及袭衣、靴袜,其余朝贡使团皆有赏赐。此外,国王、官员衣冠服饰也依据明朝服饰,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先是,王尝遣亚兰匏请中国冠带。太祖命礼部图冠带之制,示之。至是匏等复以为请。故太祖颁赐如例,并赐臣下冠服。”
此后这种下赐冠服、冠带以及相关衣物的行为又持续多次。由此可见,中山国王以及官员服饰是明朝服饰在其国家的再版。随着两国关系的加深,明朝服饰相继传入中山国,对其国家服饰文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可以说,琉球服饰一定程度上是根据中国传统服饰改良而成,一些更是中国服饰的复制。此后每逢琉球举办册封仪式等重大场合,琉球国王与各级官员都身着中国服饰,这种惯例直至1609年萨摩藩入侵琉球之时也还在保持着。第三种为礼乐文化,礼乐为洪武年间移居中山国的“闽人三十六姓”所传,据《中山世谱》所载:“洪武年间,闽人抵国,制作礼乐以教于国。从此之后,音乐洋洋乎盈耳哉,不异中国云尔。”
如前文所述,明太祖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最初是为了帮助琉球发展航海事业以保证朝贡活动的顺利进行,但移居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对琉球中山国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远超明朝的预期。其中一部分曾经在中国充任乐师、乐工的闽人将中华礼乐文化传播至琉球,使当地人们接受中华音乐的熏陶。据记载中山王察度统治时期,王城内便仿效明朝宫廷礼乐进行朝贺,鼓乐齐鸣。与此同时,由于琉球史籍较少提及这一时期山南国与山北国所接受中华文化的具体情况,加之两国相比与中山国而言较为消极的朝贡态度,由此观之,在接受中华优秀文化影响的程度上,两国也应弱于中山国。
《中山世谱》曾如此评价明朝与琉球中山国建立朝贡关系一事,“由是琉球始通中国,以开人文维新之基”。由此可见中山国自从与明朝建立正式交往以来,明朝较为先进的文化传入中山国之后,极大促进了中山国文化的发展。在中山国统治时期,节日、音乐传入中山国后极大丰富了国家的文化生活,使百姓在闲暇之余得以休闲娱乐,丰富精神生活;服饰、流入中山国则极大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由此可见,中山国在中华文化的影响下文化得到迅速发展,奠定了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文化优势。
四、确立对山南及山北国的人才优势
中山王察度在政治与经济双重的目的下接受明朝的招抚从而进入朝贡体系之中,而他也无法料想到在此之外中山国又在其他方面接受明朝的大力扶持。如前所述,深受“天下观”影响的明廷统治者出于羁縻琉球的需要,对琉球中山国百般优待。为了加深明琉关系,明皇帝决定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并接受琉球官派留学生入国子监学习。此举措不仅使得两国朝贡关系顺利发展,同时作为掌握各种专业技能的“闽人三十六姓”以及学成归国的琉球留学生抵达中山国无疑为中山国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大量不可或缺的人才。中山国通过重用“闽人三十六姓”,从而确立了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人才优势。
(一)“闽人三十六姓”为中山国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洪武年间,为加深明琉关系,保证朝贡的顺利进行,明太祖特赐琉球“闽人三十六姓”。“闽人三十六姓”到达琉球后受到中山国的重用,并迅速在国家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方面占有一席之地。对于中山国来说,“闽人三十六姓”既是国家政治与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才,也是国家得以向外吸收中华文化的重要保障。明朝初年,琉球群岛距中国大陆远隔重洋,往来多有不便。其航海中难免有船只人员伤亡的巨大风险,况且琉球国航海造船技术相较于明朝并不发达,这便又为朝贡之路增添许多风险。为了加深明琉两国的交往,明太祖大力扶持琉球航海事业,以保证其朝贡活动的顺利进行,其中下赐“闽人三十六姓”便是其重要措施。
洪武年间,太祖特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令其往来朝贡。从这一角度而言,最初明太祖下赐“闽人三十六姓”是基于帮助琉球发展航运事业以保证朝贡的顺利进行,而随着“闽人三十六姓”到达琉球之后却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其关于太祖赐姓的时间,各本史书记载时间各异。据统计,截止宣德四年(1429)明朝下赐琉球“闽人三十六姓”有史料记载的时间主要为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洪武二十九年(1396)、洪武三十一年(1398),之后历经明一代,也有多次赐姓的记录。为何面对同一历史事件,不同史书记载时间各个不相同?学者方宝川认为下赐“闽人三十六姓”并不是一次性便完成的历史事件,而是陆陆续续的历史渐进过程。
赐姓在有明一代不止发生过一次,移居闽人也非一次性到达琉球而是陆续多次抵达。明太祖下赐“闽人三十六姓”起初意在让闽人充当朝贡人员,来保证琉球三国航海、对明交流的顺畅,以此加深两国之间的联系,而之后这个目的已经达到。“闽人三十六姓”抵达琉球后,定居于“唐荣”即久米村。关于所下赐闽人的姓氏名称,经现在学者谢必震考据,认为所赐三十六姓主要为梁、郑、蔡、毛、陈、林、程、高、吴、李、阮、沈、魏、田、王等37姓,而后又补充进周、曾、孙三姓,共四十姓。从中可以明显看出,三十六姓并非为真实赐姓数目的确指,而是一种泛称。
“闽人三十六姓”抵达琉球后,被中山王重用,得以参与王国政治与经济发展的相关事宜,在朝贡、航海贸易、国家管理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首先,正如明太祖目的是为了保证中山国顺利朝贡一样,“闽人三十六姓”的到来为国家顺利进行朝贡事宜注入了优秀人才。例如明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察度及世子武宁在遣人入京进贡曾上书言:“通事程复、叶希尹二人,以寨官兼通事,往来进贡,服劳居多,乞赐职加冠,使本国臣民有所仰止,以变番俗。”程复之人,据《球阳》记载为中山国进贡之初太祖派遣,于永乐九年(1411)年老后再次回到中国。可以说,闽人三十六姓定居久米村之后,一部分人便加入中山国的朝贡使团,成为“维系朝贡体系的重要支柱”。
其次,除了参与进贡,一些人也担任通事处理中山国的海外贸易事业。例如中山王尚思绍在位期间曾“遣使者佳期巴那、通事梁复等到暹罗国,以行通交之礼。”中山国以贸易立国,唐宋之时,便与东南亚诸国素有往来,而“闽人三十六姓”便依据自身的航海技术以及汉语表达能力担任中山国通事一职参与对外贸易事项的交涉。最后,除了成为通事或朝贡使者,“闽人三十六姓”中的一些人甚至官拜王相,王茂其人便是最好的例证。王茂为移居琉球的闽人,在中山王武宁统治期间担任长史一职,曾作为使臣前往明朝朝贡。
据《球阳》记载,永乐元年(1403)世子武宁遣长史王茂等人入明奉表贡方物,随后王茂在中山王尚思绍统治期间官至王相。永乐九年,中山王上书明朝称:“长史王茂辅翼有年,请升王茂为国相,兼长史事。”《琉球国中山王府官制》一书中曾提及:“明初,赐三十六姓。中山命程复、王茂为国相兼长事掌贡典。嗣以长史奉贡为例,后航海及数次者,诰封正议大夫,荣归大名。”从上述“闽人三十六姓”所担任的职务而言,“闽人三十六姓”中的一部分学识较高的人参与了王国政治活动。同时,由于“闽人三十六姓”一些人擅长航海,不仅成为琉球进贡使团的一份子,也担当了琉球对外贸易中所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从而为中山国政治与经济的发展做出自身的贡献。
除此政治与经济的作用之外,闽人的到来也客观上向中山国传播了优秀中华传统文化。无论是至今仍在冲绳传播和流行的道教文化抑或是饮食文化,“闽人三十六姓”都是其当初得以传播的重要载体之一。综上所述,“闽人三十六姓”的到来,不仅保证中山国朝贡的顺利进行,同时三十六姓凭借自己的智慧与能力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为中山国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虽然明太祖赐“闽人三十六姓”于琉球这一行为并非针对中山国一国所实行而是不分三国,同时指导琉球全体的进贡事物。然而相比于中山国,在基于《中山世谱》与《球阳》的考察中,却很少有史料记载这一时期山南国、山北国与“闽人三十六姓”除朝贡之外的联系,因此闽人对两个国家的发展所做出何种贡献也较少谈起,但无论如何“闽人三十六姓”的到来对于中山国国家的建设无疑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正如前文所述,明朝洪武初年,明太祖朱元璋为保证三国朝贡的顺利进行,以加强明朝与琉球的联系,特赐“闽人三十六姓”。此举是明朝特意对琉球而做出的优待政策,其中赐姓活动更是明朝朝贡体系运行中史无前例的历史性事件。纵观明朝与其他朝贡国家的交往情况,只有琉球受到了明廷的赐姓,这无疑彰显了明朝对其的特别待遇。作为深受中华文明熏陶的“闽人三十六姓”的到来则为琉球社会的进步提供了不可缺少的人才,可以说,此举会极大促进较明朝落后的三国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全面发展。而在三国之中,中山国显然抓住了这一机遇,在与闽人关系紧密程度上,中山国都远超其余两国,也便因此为本国的崛起奠定了人才基础。
(二)琉球官派留学生为中山国的崛起奠定人才基础
中山国于洪武二十五年正式派遣留学生入明学习,学成归国后的留学生致力于王国的发展,为之后中山国的崛起奠定人才基础。明朝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正式接受琉球官派留学生进入国子监学习,中山王察度以及世子武宁遣使贡马,并派遣丛子日孜每、阔八马,寨官子仁悦慈三人进入国子监读书,同年山南王也相继派遣王室子弟进国子监学习。直至一统三山,山北王也并未派遣留学生入明。值得注意是这项政策虽然并未对中山一国执行,但是从之后派遣留学生的次数以及归国留学生的去向来讲,中山国无疑是派遣留学生的主体以及最大受益者。明朝与中山国之所以能在这项政策中达成一致,是双方经过种种考量的结果。
对于明朝来说其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加深明琉关系,巩固朝贡体系。琉球每次派遣留学生都需向明廷申请,经同意后,留学生随朝贡使团前来,在国子监学习的内容以儒家思想为主,学成后再经明廷批准同意后随贡使归国。可以看出留学生的派遣与朝贡行为相伴相生。明琉双方通过派遣留学生的方式互相加深彼此的理解,维护朝贡体系的运行。其二,以夷变夏的思想。明太祖试图通过此方式让琉球三国接受到中华文化的熏陶,使三国出于内心仰慕中华文明,从而实现意识形态的华夏一统。其三,弥补朝鲜与日本留学生的空缺,这一点也是造就明太祖从不允许中山国派遣留学生到允许态度发生转变的原因所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高丽王朝被推翻改名为朝鲜,此后中朝两国边境时有纠纷,明朝与朝鲜的关系僵化,此后明朝不再接受朝鲜留学生。
此外中日关系破裂之后,日本留学生也销声匿迹。为了弥补两国留学生的空缺,明太祖主动诏谕琉球留学生入明学习。对于中山国来说,中山王察度认为向明朝派遣留学生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后备人才,学习中华先进的政治制度、经济技术和精神文化以促进国家发展壮大,自然乐意为之。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共同促进了留学生定期入明学习这一惯例的执行落实。
正如前所述,明太祖诏谕中山、山南两国派遣留学生入明,其中并未包括山北国,因此直至国家灭亡,山北也并未派遣留学生。与此同时,中山国与山南国虽都派遣留学生,但是两国次数有较大差距。据《中山世谱》、《球阳》统计,截止尚巴志一统三山为止,中山王共派遣留学生次数共8次,派遣人数共20余人,山南王则派遣次数为3次,人数为5人。相比之下,中山国为派遣留学生活动的主体,自然在这其中收益也最大。当明太祖下达此诏谕之后,中山国便多次派遣留学生入明学习,学成之后的学生归国后被授以重任,为中山国日后的崛起奠定了后备人才基础。
在三山时代中山国选派的留学生一般都是王室、寨官子弟,在学期间也主要学习中国儒家文化和教育制度。他们回国之后往往被授予重任,皆是日后执掌国家政治权利的人才。其中有些人入朝为相,有些人成为重要官吏,也有些人加入朝贡使团为明朝与中山国的朝贡事宜的顺利开展贡献力量。在永乐九年(1411)中山王尚思绍曾选派王相之子怀得以及寨官之子祖鲁古入监受学。中山王之所以选派他们入国子监学习,主要考虑到日后王相之子和寨官之子两人回国皆是朝廷栋梁,希望通过入华学习,学习中国先进政治制度以促进国家政权建设。同时留学生归国之后由于其精通中国文化与语言,一些人也加入了朝贡使团以促进两国的朝贡活动的顺利开展。
例如永乐九年(1411),中山王曾派遣三五良亹等表賀元旦,此人便为洪武二十五年(1392)入华留学生,并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获得归国许可。可以说琉球留学生加入朝贡使团为朝贡贸易活动的顺利开展贡献力量。此外,由于在国子监学习的经历,官生回国之后也成为了中山国吸收中华文化的重要“窗口”,促进了琉球中山国文化的发展。综上所述,学成归国的留学生被中山国所重用,成为了国家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发展的重要人才,从而为中山国崛起奠定人才基础。
经中山王的要求,明朝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正式同意琉球中山国、山南国选派留学生入国子监学习,但是在之后中山国派遣次数以及人数要远远大于山南国,俨然是派遣留学生的主体,因此中山国从中所汲取最多,所获得的益处也最大,从而确立对山南国以及山北国的人才优势。在三山时代,中山国所需选派的留学生一般为贵族子弟,国王也是希望借此机遇为本国培养后备人才以及其学成归国之后为本国的政治制度、经济技术和文化发展作出贡献,带着此等目的,中山国所派遣的留学生在国子监主要学习中国儒家文化以及相关制度文化,回国之后受到中山国的重用,在对中山国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余论
明洪武五年(1372)明朝派遣杨载携带招抚诏书出使琉球,因明朝当时并不清楚琉球的政治局势,因此这次出使只诏谕了中山国一国。琉球中山王察度本着借助明朝之力实现中山国在琉球境内的崛起,以确立山南国和山北国的绝对优势的目的进入朝贡体系之中。在此之后中山国始终对明朝保持密切的朝贡关系,受到明朝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积极影响。虽然山南国与山北国也相继于洪武十三年(1380)、洪武十六年(1383)先后进入明朝的朝贡体系,但两国在与明朝交往紧密程度上远落后于中山国,所受明朝影响也就更小,在明朝的影响下,中山国实力迅速增加,相继确立了对其余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才优势,实现了中山王察度原本的朝贡目的。
在明朝的影响与历代中山王的治理下,宣德四年(1429)中山王察度先后灭亡山北与山南两国,建立第一尚氏王朝,结束了琉球长期以来的分裂割据局面。纵观中山国的百年历史,中山国一统三山的背后离不开明朝对其的影响,可以说,明朝的出现与朝贡关系的建立是中山国得以壮大,乃至于一统三山的绝佳历史机遇,如果没有明朝的帮助与扶持,中山国的实力将如何发展实在难以估计。
说明:该文2024年11月16日在第十九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报告
作者简介:
孙晓光
孙晓光,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中国历史研究院首批“兰台青年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现任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暨中国南海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东亚海域史研究。
娄婷婷
娄婷婷,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暨中国南海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东亚海域史研究。